以往台灣還有「國片」存在的時代,電影院的數量比現在多一倍,可以這樣形容:每個鄉鎮都有戲院。那時候常常在電視上聽藝人說:如果你想要陷害你的朋友,就叫他去當導演拍電影。
當某個行業正火紅,不時有「某人賺了大錢」的故事傳出,不代表誰投入都能賺錢。
現在這個啥米 Web 2.0年代,你想要陷害你的朋友,就慫恿他去寫部落格,保證讓他卡刷爆,女友要求分手,又宅又窮。看看黑手仔挖到的實際經驗分享:
我的經驗是,寫一年多了,加了一堆廣告,月收入也才到百元水準
由 匿名者 (未確認) 在 三, 10/08/2008 - 04:35 發表
我的經驗是,寫一年多了,加了一堆廣告,月收入也才到百元水準,要靠寫部落格賺錢很難。
我的站每天瀏覽人數約1500人,一個月靠Google廣告可
由 匿名者 在 三, 10/08/2008 - 04:49 發表
我的站每天瀏覽人數約1500人,一個月靠Google廣告可以賺NT:2000左右。我已經花很多時間在上面了,但是報酬不成比例,覺得只能當興趣吧,想賺一萬元以上很困難。
我部落格大約每天100人看,收入剛好是每個月都能買個貓罐頭
由 JIE (未確認) 在 三, 10/08/2008 - 12:56 發表
我部落格大約每天100人看,收入剛好是每個月都能買個貓罐頭,讓我家橘子貓可以大快朵頤,因為他在我blog上犧牲了很多形象ㄒㄒ
我的Google
由 匿名者 (未確認) 在 三, 10/08/2008 - 16:35 發表
我的Google Adsense點擊率大約是千分之5
也就是說,每顯示1千頁會被點5次
我的站每天大約會被讀者閱讀2千頁,相當於點10次
每被點一次可收到平均約新台幣4元(已從美金換算回台幣)
一天賺40元
一個月賺1200元
資料來源:http://8jliving.com/node/434
那麼黑手仔呢?不藏私,公佈最近七日的 Google 收入:美金換算成新台幣後,1元、3元、13元、11元、23元、3元、6元。Web 2.0 是一個比撿寶特瓶還不如的行業。

我的blog还没开通Google AdSense就被Google禁用了,不知何解?他说的那些被禁的理由我一条没犯啊,我还没开通就被禁,天理何在?我等大陆乡民要来你Blog还要翻墙,真麻烦啊,你的RSS又是摘要
請問您有幾個Gmail帳號? 請問您收到確認信沒? 請問您在確認自己無犯規時,有無再去與Google溝通,申告?Google 是還算開明的公司,可以請他們再幫您找出問題所在。 翻牆?不關我事.請與當地公安或武警交涉....好像再怎麼交涉也沒用,堅持黨的路線,捍衛人民的利益,所有影響同胞團結,愛國愛家的思想毒素都要排除,不然就是反革命. 我只要在我的網頁裡多打幾個「法車侖大X好」,你就再也看不到敝小站了 那麼將簡體版,或者使用中國內地的主機架一個分站,方便您與同胞閱覽. RSS就是網摘,這應該不造成障礙吧?
其实点广告的大部份是使用IE的初级用户,如果是使用了ABP的Firefox用户,连广告都看不见,大部份广告都是误点
没打XX轮XX好,你的blog已经连接被重置了,大陆向来是一个blog出问题,整个BSP全封掉,估计当年不知是谁在PIXNET上造孽导致整个BSP全军覆没,不过伟大的防火墙挡不住我们对自由民主的向往,该看的还是看,该说的说,只能在墙外说。在墙内说真话要么被删除,要么被盖世太保带走
這樣稱呼你吧,老鄉。不要說「造孽」,討論觸及言論自由、民主思想是常有的事,封殺是遲早的事。 比較政治制度,民主不是完全的好,專制不是完全的不好,專制的效率就不是整天耍嘴皮、抗爭的民主追得上。 不談政治,不談政治,不談政治。若要談政治,我會主張台灣應成為美國第52州。 本部落格只討論電腦網路相關。